《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专门从事搜集、储存、处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发给经营许可证;专门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需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发给经营许可证。明确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01法律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与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02工作职责省环境保护局负责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之外的、全省危险废物搜集、储存、利用、处理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授予。污控一处明确负责管理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人的法院、审核等行政管理工作。省危废中心获取适当的技术支持,明确负责管理申请材料的技术审查,的组织申请人单位展开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并对持证单位展开日常监督管理。03法院范围全省范围内,依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向省环保局申请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人。04申请条件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该不具备下列条件:1、建设项目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2、申请人单位不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涉及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管理经历的技术人员。3、必需有合乎环境保护拒绝的专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设施、场所;危险废物储存场、处理场的设施、设备和设施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需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性拒绝;经营的危险废物科危险性化学品(不含剧毒化学品)的须符合国家、省危险性化学品经营有关规定;以填平方式处理危险废物的,应该依法获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以其它方式处理危险废物的,如不享有土地使用权,必需与场地所有者签定5年以上出租合约;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理设施不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的拒绝,并经专家论证。4、牵涉到危险废物运输的,要有合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废物运输安全性拒绝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性拒绝的纸盒工具,货运和临时存放在设施、设备以及经验缴合格的储存设施、设备。5、对所经营的危险废物有适合的处理技术和工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出局的技术和工艺。6、有确保危险废物经营安全性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仍没能利用的废物或残渣最后必需超过国家规范拒绝。05申请程序(一)申请人申请人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应该真实情况填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闻第六项)及所在市环保局全案意见,向省环保局明确提出书面申请人。申请人单位为新建项目的,根据环办函[2005]841号《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生产设备试运营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示》的有关拒绝,在向省环保局提出申请时,除递交前款所拒绝的证明材料外,还不应递交在试生产阶段积极开展涉及危险废物经营业务的申请人,并附建设项目经审核部门表示同意试生产的国家发改委。
干货!如何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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